第1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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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到这个世界以后,她有一个上辈子没有过的,原身也不曾拥有的金手指——灵泉水,就像小说里描述的那样,用意念控制,右手食指的指尖可以流出水来。

  这一个月她也背着人小心翼翼实验过了,大概有强身健体、排毒养颜的功效吧,没有洗经伐髓那么强大,但也要总好过药食。

  老天爷可能是看她上辈子太辛苦了,所以这辈子想让她长长久久的享享福,这个金手指就是为了能够让她活得长久。

  真的是谢谢老天爷了。

  冬日里边吃锅子,可以说是再享受不过了,而且膳房呈上来的肉类里头,不只有切成片儿的羊肉,还有鹿肉和牛肉、鸡肉、虾子,可以用来涮的素菜也很多,白菜豆腐这些就不说了,居然还有板栗。

  虽说这么丰盛,但是有一样没有,那就是猪肉,不止是吃锅子的时候,不会往上呈猪肉,都是其他的菜色,也没有猪肉。

  古人有言:天子食太牢,牛羊豕三牲俱全,诸侯食牛,卿食羊,大夫食豕,士食鱼炙,庶人食菜。

  所以牛羊肉才是上等的肉,而猪肉则被认为上不了台面,在宫中很难见到。

  像红烧肉、锅包肉、把子肉这些就只能想想而已了。

  穿到这个世界一个月,就没有比吃不到猪肉更痛苦的事情了,好在还有其他的美食安慰她,不然的话,她非得大醉上一场。

  原身不受宠爱,一个月里头也见不到五阿哥几面,而且人家过来也只是用膳而已,至于嫁过来以后,常常顾影自怜、以泪洗面,跟没出阁的时候相比,都有几分消瘦了。

  当然就算是消瘦了,原身依然是微胖界的一员,甚至还有小肚楠,好在这清朝的旗装并不修身,上下一般粗,也就免得出门被人笑话了去。

  瞧瞧身上绫绸做成的旗装,上面绣着漂亮的碎花,镶着精致的盘金满绣滚边,摸摸头上的金雀钗,脖子上的镶银翡翠项链,手上的金镶玉手镯。

  啧啧啧,毓秀在心里给10001次的感谢老天爷,真的是掉进福窝里了。

  只可惜明天就是十五了,还得早起去给太后和宜妃请安,难得不能睡个好觉,真是让人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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