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5 / 7)
唐才常也拿这种局面没办法,只能厚着脸皮不断去信,请求宝先生再开新文了。
民国时期就是这样的,往往一个有名的作者就可以凭借一己之力撑起一份报纸,甚至很多作家在成名后都创办了属于自己的报纸,专门用来刊登自己写的小说,或者出现一个作者同时给七八家报纸供稿,每日连载七八部完全不同的小说的情况,可以说很流弊了,比现代那些日更几万字的大神们那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冬秀的小说倒是写得极好,然而相比于这个时代的文人来说,她也有一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低产,算一算她写作至今,不觉已近十年,却不过才出了三部小说而已,而且还都不是长篇小说,若不是小说实在写得好,恐怕早已被人遗忘了。
她自己也反思过了,说来无外乎两点原因:一是她不像那些文人那样好名,这名气对她来说不仅带不来好处,反而还要惹祸,所以写作不如其他人那样有激情,二来她也对金钱无感,生活在小乡村的宅院里,有钱也无处花去,钱对她来说早就失去原始的魅力了,所以她没有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那种动力,自然对于写小说一直有种可有可无的态度。
再有,用毛笔写作实在太费心力了,一天三千字就是她的极限了,况且她的小说又还需要哥哥江耕围再誊抄一遍,那真是极其浪费时间的,而且很多时候她的写作速度完全跟不上她层出不穷的脑洞和灵感,这也是她一定要打细纲的原因,否则写着写着好多精彩的点都要丢了,这又是一个费时的工作,她又注重保养,从不肯废寝忘食点灯熬夜的来写,速度自然慢得不行。
她现在才对古人发明的文言文心服口服了,不说其韵律优美,单简洁明了一项,就能让白话文败得找不着北哇,其实在冬秀看来,如果不是钢笔的出现,恐怕文言文也没那么快退出历史的舞台呢。
不过,她还是喜欢用钢笔来写白话文。
冬秀转动着手中的钢笔,看着纸上的字迹,十分满意。
钢笔不同于毛笔,可谓去其筋肉存其骨质,本身就自带刚毅凌厉,无端就显出几分强硬来,没那么容易从笔迹上辨别出男女来,而且冬秀前世临摹的便是硬笔书法,师承庞中华,讲究的是端正均匀、美观大方,所以完全不用担心被人察觉是闺阁女儿所作,何况她哥哥江耕围压根就不会写钢笔字,即便想要给她誊抄,那也是无能无力了。
这只钢笔还是沪市的唐才常寄给她的呢,自得了这只笔,冬秀倒如得了神兵利器一般,突然就想展现一下自己的神功盖世了,如唐才常所愿,她又开了新文。
第49章 上错花轿嫁对郎
上一篇《三寸金莲》写得她十分压抑难受,她还是更乐意向人们传递健康向上的正能量的,所以这次她打算写个轻松的爱情故事,也算是给自己调剂一下心情。
在风景如画的扬州城里,有两户人家同时嫁女,一位是城北富商家知书达理、貌美如花的小姐杜冰雁,即将南下柳州,嫁给当地巨商齐府的三公子,一位是城东武馆家古灵精怪、青春靓丽的小姐李玉湖,要北上金州,嫁给镇守边关、战功赫赫的袁不屈大将军,财主小姐嫁巨商公子,武师闺女配威风将军,怎么说都是让人艳羡的好姻缘,都算是捞着金龟婿了,可美中不足,那齐三公子是个等着冲喜的病秧子,而袁将军受过武师家的羞辱,两门亲事都是受迫而成,前者搞不好就喜事变白事,后者替父受过,难说不受折磨,两位小姐都为各自悲苦的命运暗自不忿悲哀。
谁知出嫁那日,两支送亲队同时出城,路遇倾盆暴雨,不得已都躲进了一仙女庙中避雨,两位同年同月同日生,又同一天出嫁的小姐惺惺相惜,义结金兰,在一阵慌乱中,却因拿错盖头,而上错了花轿,该去金州的被送往了柳州,该去柳州的被抬去了金州,阴差阳错,却引出个曲折离奇、纵横交错的精彩故事来。
有了钢笔助力,全文又是轻松喜乐的调子,冬秀写得又快又好,而且写作过程十分愉悦,不过一月就积了将近十万字的存稿,这篇小说在她脑子里再清晰不过,也没那么多需要注意隐晦的地方,冬秀自信可以裸更,完全不担心会开天窗,所以直接给唐才常寄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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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就是这样的,往往一个有名的作者就可以凭借一己之力撑起一份报纸,甚至很多作家在成名后都创办了属于自己的报纸,专门用来刊登自己写的小说,或者出现一个作者同时给七八家报纸供稿,每日连载七八部完全不同的小说的情况,可以说很流弊了,比现代那些日更几万字的大神们那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冬秀的小说倒是写得极好,然而相比于这个时代的文人来说,她也有一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低产,算一算她写作至今,不觉已近十年,却不过才出了三部小说而已,而且还都不是长篇小说,若不是小说实在写得好,恐怕早已被人遗忘了。
她自己也反思过了,说来无外乎两点原因:一是她不像那些文人那样好名,这名气对她来说不仅带不来好处,反而还要惹祸,所以写作不如其他人那样有激情,二来她也对金钱无感,生活在小乡村的宅院里,有钱也无处花去,钱对她来说早就失去原始的魅力了,所以她没有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那种动力,自然对于写小说一直有种可有可无的态度。
再有,用毛笔写作实在太费心力了,一天三千字就是她的极限了,况且她的小说又还需要哥哥江耕围再誊抄一遍,那真是极其浪费时间的,而且很多时候她的写作速度完全跟不上她层出不穷的脑洞和灵感,这也是她一定要打细纲的原因,否则写着写着好多精彩的点都要丢了,这又是一个费时的工作,她又注重保养,从不肯废寝忘食点灯熬夜的来写,速度自然慢得不行。
她现在才对古人发明的文言文心服口服了,不说其韵律优美,单简洁明了一项,就能让白话文败得找不着北哇,其实在冬秀看来,如果不是钢笔的出现,恐怕文言文也没那么快退出历史的舞台呢。
不过,她还是喜欢用钢笔来写白话文。
冬秀转动着手中的钢笔,看着纸上的字迹,十分满意。
钢笔不同于毛笔,可谓去其筋肉存其骨质,本身就自带刚毅凌厉,无端就显出几分强硬来,没那么容易从笔迹上辨别出男女来,而且冬秀前世临摹的便是硬笔书法,师承庞中华,讲究的是端正均匀、美观大方,所以完全不用担心被人察觉是闺阁女儿所作,何况她哥哥江耕围压根就不会写钢笔字,即便想要给她誊抄,那也是无能无力了。
这只钢笔还是沪市的唐才常寄给她的呢,自得了这只笔,冬秀倒如得了神兵利器一般,突然就想展现一下自己的神功盖世了,如唐才常所愿,她又开了新文。
第49章 上错花轿嫁对郎
上一篇《三寸金莲》写得她十分压抑难受,她还是更乐意向人们传递健康向上的正能量的,所以这次她打算写个轻松的爱情故事,也算是给自己调剂一下心情。
在风景如画的扬州城里,有两户人家同时嫁女,一位是城北富商家知书达理、貌美如花的小姐杜冰雁,即将南下柳州,嫁给当地巨商齐府的三公子,一位是城东武馆家古灵精怪、青春靓丽的小姐李玉湖,要北上金州,嫁给镇守边关、战功赫赫的袁不屈大将军,财主小姐嫁巨商公子,武师闺女配威风将军,怎么说都是让人艳羡的好姻缘,都算是捞着金龟婿了,可美中不足,那齐三公子是个等着冲喜的病秧子,而袁将军受过武师家的羞辱,两门亲事都是受迫而成,前者搞不好就喜事变白事,后者替父受过,难说不受折磨,两位小姐都为各自悲苦的命运暗自不忿悲哀。
谁知出嫁那日,两支送亲队同时出城,路遇倾盆暴雨,不得已都躲进了一仙女庙中避雨,两位同年同月同日生,又同一天出嫁的小姐惺惺相惜,义结金兰,在一阵慌乱中,却因拿错盖头,而上错了花轿,该去金州的被送往了柳州,该去柳州的被抬去了金州,阴差阳错,却引出个曲折离奇、纵横交错的精彩故事来。
有了钢笔助力,全文又是轻松喜乐的调子,冬秀写得又快又好,而且写作过程十分愉悦,不过一月就积了将近十万字的存稿,这篇小说在她脑子里再清晰不过,也没那么多需要注意隐晦的地方,冬秀自信可以裸更,完全不担心会开天窗,所以直接给唐才常寄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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