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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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过的丫鬟捂住眼,又忍不住偷看,她们公子被朝侍卫骑在身下,捧着脸亲了又亲。

  朝侍卫好生奔放,公子完全招架不住。

  昨天夜里又下了些雪,朝曦扑去的时候沈斐踉跄了好几步,最后整个栽在一堆新雪上,朝曦扭过他的脸,与地上的白雪比了比,竟发现丝毫不逊色。

  沈斐长得极是好看,虽然没刻意保养,可他的生活习惯完全符合养生,这一身皮被他养的白皙细嫩,手感极好。

  朝曦就很喜欢摸他的脸,还有他的唇,软软的,沈斐通常都会配合,随意她摁来摁去,只要不过分。

  朝曦突然伸手,朝他的眼睛而去,沈斐本能闭上眼,长而卷的睫毛微微翘起。

  说来奇怪,沈斐一个男的,睫毛竟然这么长,又黑,看起来极是显眼,多少姑娘家刻意养都养不起来,还有这皮肤,不知道气死了多少姑娘,人家花钱花力花时间,每天涂涂抹抹,还不如沈斐每天喝喝茶,看看书,插插花,偶尔溜个弯。

  这厮从来没干过重活,又讲究,吃的也清淡,宅很少、应该说几乎没怎么晒过太阳,着实养了一身白皮。

  朝曦手拿开,捂住他的鼻子和下巴,单独看他的眼睛,沈斐已经睁开眼,黑黝黝的瞳子碎星一般,璀璨夺目。

  手往下挪了挪,露出挺巧的鼻子,鼻梁高,与眉骨连成一条线,立体精致。

  手又往下挪了挪,薄唇带粉,为这张脸拉了不少分,总之沈斐的五官分开看每个都好看,合起来更好看。

  他与别人不同,属于内外都好看的那种人,外在是能被人看见的地方,譬如脸,手,内在是身材,脱了衣裳才能看到的。

  女娲在捏他的时候一定很用心,花了十足十的心思,叫这厮从头到脚,处处秀气清隽。

  沈斐有泡脚的习惯,泡脚好,能去湿气和寒气,还能加快血液循环,朝曦觉得这是个好机会,给他包了许多药加进水里,每次加的时候沈斐便会将脚丫压在木盆的两边,脚趾伸展开,脚背白皙纤细,皮肤薄的能看见底下淡淡的青筋蔓延。

  说他从头到脚尽数好看,不是假话,是真的从头到脚,没有一丝缺陷,颇是羡煞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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