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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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我,子轲。”朱塞说。

  “进来吧。”子轲在门里说。

  朱塞推开了门,他一眼先是看到了墙角竖的一把吉他,那里过去放的是子轲小时候踢的足球。房间里有股药水的气味儿,不太好闻。

  外间没有人,朱塞走到卧室的门外,看到子轲一个大高个子,穿着睡衣一个人坐在书桌边,正看一叠资料。

  远远一瞧那资料页头的花枝和金字,朱塞明白了那是兰庄酒店的人留给子轲的,大概是一些酒店管理方面的资料。

  周子轲回过头,手边的咖啡喝了半杯,看朱塞的脸。

  朱塞看他,长了一张神似他外公的面庞。遗传真是种很奇妙的事情。朱塞想起蕙兰曾告诉他,子轲小时候,会一个人站在周叔叔书房门口,看周叔叔在里面开会、办公,只要一有人在附近弄出动静,子轲扭头就跑。

  “什么事,朱叔叔。”子轲问,声音透着股冷漠,不过朱塞知道,他不是有意的。

  “阿贞呢?怎么没看到他。”朱塞说。

  周子轲一抬下巴,示意朱塞看被书柜挡住的后面空间。

  朱塞穿着拖鞋走进去,看了一眼便笑了。汤贞就和子轲面对面坐着,只是坐在地毯上了,一把小电子琴占满了面前那张低矮的咖啡桌,汤贞头上戴了耳机,琴弹出的声音都收进耳机里,汤贞一边对照着身边的乐谱按动琴键,一边动着嘴唇,跟着无声念乐谱。

  曾经在嘉兰剧院,汤贞借用隔壁剧组的道具钢琴弹过一段《木偶的步态舞》,虽然不比专业的演奏家,但小小年纪,多才多艺,活力四射,轻松带动起几个剧组的气氛,叫朱塞着实印象深刻。

  那个年代,汤贞重新定义了偶像这个概念。他的成就似乎根本不是区区一个偶像能达到的,可无论用歌手或是演员来定义汤贞,都不如“偶像”来的更准确。那种感染力、号召力是天赐的神力,是无法模仿,无法用简单的歌喉、演技去复制的。

  如今的汤贞坐在角落里,也不出声儿,长头发别在头戴耳机后面,露出一张小小的,不再活力四射的脸来。汤贞沉浸在自己慢慢弹琴的世界里,垂下眼看曲谱和琴键,他不试图去感染谁了,也许他想先感染自己。

  “怎么不去图弹?”朱塞也不自觉放轻了声音,问子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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