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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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本能,像是吃饭喝水一样,完全不用思考该怎么做。

  然而这种状态没有持续多久,迟朗很快眼前又变得模糊,再一眨眼,怀表还是那个怀表,但他却再看不见任何的零件,也不能清晰地听见指针转动的声音。

  耳边的世界又趋于嘈杂,他听见钟表匠问:“咦,你怎么已经开始修了?我还没有讲完。”

  钟表匠探过头来,说:“你镊子放的这个地方是对的,只是……”

  迟朗已经没有心思再听他说什么,他猛地抬起头看了眼时钟,大概过了一到两分钟的样子。

  两分钟,在那过去的两分钟里,他所经历的那个诡异的状态,像是他的幻觉一样。

  迟朗拿着这块表,完全无法回忆起自己是如何进入那个状态的。而他现在无论怎么凝神,也不能回到那种状态里。

  这一天,迟朗试了很多种方法,也没能回到那种状态中。但他很清楚,在那短短的一分钟或者两分钟里,他能看清这块怀表的构造,也知道该怎么修好它。

  而这个时候,他的动手能力却马马虎虎,修表的动作非常非常慢。

  *

  迟朗思考着这个问题回了学院,他先去了趟实验室,意外地发现勒斯换了身衣服。

  勒斯这种长年不出实验室的人,衣服看上去永远脏兮兮的,这个时候却很整洁,他还梳了梳他那稀疏的头发,理着他的领子。

  “您要出门吗?”迟朗问他。

  勒斯的眼神看上去有些倨傲,他淡淡地回了句:“去歌剧院。”

  咦?迟朗觉得有些奇怪,却又见到勒斯将他上下打量了一番:“七天后……有一出很好的剧目,你要和我一起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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