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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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汐朝不留痕迹的攥紧拳头,胸膛处像是揣了一只兔子。手心里捏着一层冷汗,像是随口一问似的,道:“对啊,但我觉得还是当个寻常百姓更好。江北城原先隶属于北地,听闻南岭王犯上作乱,已被俘诛。可战事持续了许久,想必水产生意也不好做吧?”

  执名深深的凝了她一眼,摇头似笑非笑道:“这我就不知道了,我娘养我不容易,我不得一天到晚的出门替她物色儿媳妇去?”

  闻言,赵汐朝非但没松口气,反而莫名心惊肉跳起来,巴巴道:“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我从来没有见过哪个人,能把不学无术、游手好闲,说得这般清新脱俗。”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还是读过几年书的。”执名洋洋得意起来,突然伸手一攥她手腕,侧过脸来,诡笑道:“走,我带你上房顶上耍会儿。”

  赵汐朝赶忙要一把将执名挣开,她手脚并用,抱着窗户台死活不肯跟他走。也顾不得会不会吵着傅言睡觉了,正要气沉丹田的大喊一声,嘴巴立马被执名捂住。

  “唔唔唔!”

  执名伸出一个手指,同方才赵汐朝向他做的禁声手势一般无二。狭长的眼睛微眯,压低声音道:“我怎么觉得你这么聪明呢?你明知我不怀好意,还刻意同我东拉西扯,分散我的注意力。只怕是妨着我害了你的情哥哥吧?”

  顿了顿,他凑近赵汐朝耳边,吹了口气,笑得邪气十足,“你想套我什么话?我这个人比较诚实,你若是问我……我肯定不会告诉你的!”

  赵汐朝身子僵硬着,两腿像是生了根似的半点动弹不得。她余光瞥见身旁的架子上摆着青花瓷瓶,正要抬脚将架子踢翻。却见执名抬起右手,右手食指上停着一只七星瓢虫状的飞虫。不同的是,这只飞虫两扇透明的翅膀,闪着淡蓝色的光。若不仔细看,只当是萤火虫。可话又说回来,眼下时维春季,哪里来的萤火虫!

  执名微抬了抬下巴,解释道:“这是飞火流萤,我从前在东瀛待过几年,倒腾出了好些玩意儿。这个最得我心,专门吸人血的,哪里血腥味越重,它就越喜欢往哪里飞。怎么样,要不要跟我上房顶上耍会儿?”

  赵汐朝咬牙切齿,恨不得把执名生吞活剥了,她倒是忘记了。前世执名身上总有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小玩意儿,有时候掏出一条色彩斑斓的毛毛虫,有时候是只通身翠绿的蝴蝶。她那时也没见过,只当是个有趣儿的。后来,赵家满门被抄,大理寺的人上门抄家时,这厮还窝在院子里玩虫子呢!

  后来,大约也死了罢。死有余辜,活该!

  执名这人特别喜欢一边威胁,一边同人商量。通常商量的结果都是在威胁下促成的。他也不引为耻,反而十分得意的一把擒着赵汐朝的腰,脚尖点地,几个飞掠间就上了房顶。

  一上房顶立马便将手松开了,示意赵汐朝坐下。如此,纵是她不情不愿,也得陪着小瘟神坐在房顶上看月亮。

  执名不知道打哪儿变出片叶子,去喂飞火流萤。赵汐朝皱紧眉头,质问他:“你不是说,这虫子专门吸人血吗?它怎么还吃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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