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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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醒了?”黎彦朗靠在沙发的另一头闭目养神,听到动静,第一时间直起身子。

  云初语有一点儿懵。

  这呆里呆气的傻样儿他有好久没见过了,直觉手心发痒,身体快过意识,他的大掌直接按上她的头顶,一通乱揉。

  顶着一头“小鸟窝”的云初语总算清醒了,张着嘴巴实实在在地又打了个大哈欠,问:“几点了?你结束了吗?”

  黎彦朗坐近一点,伸手就把人捞到自己怀里,和她咬耳朵:“快七点了,饿不饿,带你去吃好吃的?”

  她居然睡了快两个小时?难怪这么饿。

  “感觉我现在能吃下一头牛!”云初语玩笑道。

  看着她如水洗过般晶亮的眼神,黎彦朗眉眼弯弯,神色温柔,语带宠溺道:“好,咱们这就去吃牛。”

  正文 第一百三十九章看你以后还敢不敢

  虽然云初语没有吃下一整头牛,但她吃下了一整块牛排。

  对于牛排,云初语还是小有研究的,毕竟在f国呆了六年多的时间,再怎么算也是吃了不少f国的食物,其中,尤以牛排为最。

  就比如黎彦朗给她点的菲力牛排,是一条长长的腰内肉,拿猪来做类比,就是猪的里脊肉部分,这块肉是整头牛身上运动量最少的,故而在肉质上也是最滑嫩、精瘦的部分,没什么油花,当然也就缺乏肉汁和嚼劲,稍微烹煮时间长了就会显得老涩。不过,云初语最喜欢的就是菲力牛排,要了个七分熟的,再配上浓郁的黑胡椒,特别美味。

  而纽约客和菲力一样,同属于前腰脊肉,只不过,纽约客的肉质纤维相对比较粗,微带嫩筋,嫩中带腴、香甜多汁。

  黎彦朗他偏好肋眼牛排,这块肉取自牛肋脊的部位,虽然没有菲力那么鲜嫩,但是贴近骨头的骨边肉向来好吃,而肋眼正是此种美味,油嫩的肉丝里面夹着q弹有劲的筋,比沙朗牛排耐嚼,比菲力牛排够味儿,而且油花十分丰富,故而深得黎彦朗的胃口。

  本来牛排和红酒是绝配,但是黎彦朗知道她是沾酒就倒的体质,没让她碰,给她换了一杯葡萄汁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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