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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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胭脂千恩万谢,又说了许多好话,这才走了。

  转眼到了十四,江志偷偷叫了胭脂去书房,从一本书的夹缝里抽出来两张各五两的银票,叹了口气,“我知你明儿要进城同那小子过节,也罢,你把这十两银子捎给他。常言道,穷家富路,出门在外的,哪里能缺了花费?我也只能拿出来这么多了。”

  十两银子,对江家而言是个大数目,胭脂心中十分不是滋味,张了张嘴,低声道:“他倔得很,我给都不要,只怕是不成的。”

  “惯的他!”大约是临别在即,江志既舍不得,又气恼儿子预备跟自己不告而别,愤愤道,“就说我说的,若不要,也不必再姓江了!”

  胭脂嗯了声,又问:“那你如何跟她讲?”

  这几年下来,江志虽然抄书、替人写字等赚了些银子,可花费同样大得很,手头绝不可能攒下如此多的私房,少不得是借口从隋氏手里骗的。

  可这么大笔银子回头若突然没了,万一隋氏闹腾起来,江志只怕又要难熬。

  “我自己挣的银子,给我儿子花用天经地义!”嘴上是这么说,可江志一想起来隋氏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场景,也有些头皮发麻,不自觉就心虚了,只硬撑,“你不必管,给他就是。”

  “真没事儿?”

  “自然无妨。”江志说完,又见胭脂眼带笑意,知道这是被闺女打趣了,也不觉有些羞恼,结结巴巴的道:“老子自己赚的银子,给儿子那是正经,天地君亲师,便是那小子翅膀硬了,照样也得听老子的!”

  他是个读书人,又素性温和宽厚,除了学问上争论的事,同谁都没红过脸。这会儿被逼急了却满口“老子”“老子”的,陪着那张虚张声势的脸便显得十分滑稽,胭脂噗嗤笑出声。

  其实她虽悲伤母亲离世,但对江志续弦的事情早有准备。毕竟江志还这样年青,又不事劳作,总不可能孤身一辈子。

  她总不能强求世人都如自己所期盼的那样一生一世一双人。

  胭脂的母亲,也就是江志的原配是个文静从容的女子,知书达理,两人过得也算琴瑟和谐,谁知继室隋氏竟是个少有的事儿精……

  晚饭的时候,江志突然宣布过了十五就要出门游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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