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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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乎同一时间,他们也收到消息,刑侦局的刑侦阶段结束,已经将案件移送了检察院审查。

  对于这么快移送,熊小时心里也有准备。毕竟刘恬臻之前自愿认罪,在泰格律所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已经签署了具结书。刑侦局也按她的口供做过核查,证据充足,这种情况下,他们自然不会觉得这个案子有什么问题,整理好就递了上去。

  但熊小时并不觉得慌张,她已经确实的拿到了一个证据,虽然只是一个很小的证据,但也是个很有用的突破口。

  本来,刑侦局提交的证据主要就是刘恬臻的自首供词,现在,那份供词的真实性出现了问题,他们要怎么将逻辑连贯起来呢?

  原来的肇事时间可是根据刘恬臻打给何巍朋“求助”电话的时间确定的,现在有证据证明,2点47分她才刚到后山,显然不可能在那个时候因为肇事而求救打电话。

  反而,2点47分,刘恬臻刚到后山,为什么立马就要给何巍朋打电话?

  她不是开车,而是打出租到后山,她那个时间去后山干什么?

  不符合常理的事太多,相信多少可以动摇检方上诉的主意。

  如果能让他们决定不起诉,当然就是最好的。

  这样说不定就能超过办公室另外两个需要开庭审理的案子了!

  ……

  方政显然也是这么想的,整理好完整的证据,和委托人做了几次沟通,在得到“绝不认罪”的答复后,他在周五的清早带着熊小时去了检察院。

  负责这个案子的检察官长着好长的一张驴脸,干瘦干瘦,看着至少也四十多岁了,一咧嘴,露出一口被烟熏得发黄的牙。

  “方律师,听说前几天挺威风啊。”

  在走廊上碰了面,他招呼打的很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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