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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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从小就被娇养着长大的富家女,为了一个家境贫寒的穷小子,搬了熊猫市最破旧的老城区,每天给他洗手作羹汤。

  以上。

  就是熊小时的调查成果。

  但在亲眼见到刘恬臻以后,熊小时发现,她的信息还是落后了不少。

  最新的版本是——

  刘恬臻恢复了不良少女的做派,铆钉皮衣加破洞牛仔裤,头发染的一缕绿一缕紫,苍白的粉底脸,黑紫色的口红,还有浓重的猫眼烟熏妆,抱上电吉他就能登场开一场盛大的摇滚派对。

  熊小时突然就明白昨天何阅那身打扮的缘故了。

  竟然这么心机!!!

  就在她犹豫着自己是不是该去买个纹身贴啪唧到胸口,然后在不经意间露出来显示“我们是同道中人”以此来和当事人拉近关系时,刘恬臻直接冲了过来,用她戴着铆钉皮手套的手紧紧握住熊小时的手。

  “你们见过何巍朋那个畜生了吗?!”

  熊小时:………………

  好痛tat

  作者有话要说:  向赞助桑比心~

  上章的沙发小天使依旧是牢牢戴着王冠的 1214luckygirl!

  听说你们都很想念辛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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