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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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荟伊的二哥,也就是薄瑾礼的二舅正是在昆士兰州做外贸生意的人。

  第66章 可能

  薄瑾亭到了美国之后,又置闲了半年的时间。他选择在秋季进入哈佛。

  美国的大学学期制度和中国有所不同, 它分为春秋冬三个招生季。其中秋季招的学生人数最多, 设置的奖金和学位也是最多的。

  薄瑾亭选择秋季班, 也是经过仔细考虑的。比方说:秋季班上课的人数也是最多的。他可以借此机会,接触到更多未来的精英学者。

  每次哈佛新生入学,都有一个正式派对, 学生和老师们都要来参加。

  这天,楚瑟特地将丈夫打扮一新——给他穿上灰色的温莎领西服, 系上蓝色的领带。除此之外,她还给他选了一副150度的树脂眼镜,来增添一些他的书生气质。

  打扮好了, 男人风度翩翩,儒雅温润。

  薄瑾亭朝前走了一步,整了整袖口, 又问她感觉怎么样。

  楚瑟点了点头:“very good!要不是你今晚有活动的话,我都想扑倒你了。”

  “等我回来, 你想怎么扑倒就怎么扑倒。”

  薄瑾亭什么时候都不忘撩拨她。

  “你想得美, 快点走吧!”

  于是mr. 薄先生就去了派对,然后那晚,他成为了最受欢迎的男生。

  之后, 他们两人的学习生活都步入了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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