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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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闪电有些尴尬,忙解释:“那男人原本似乎是能留在城里的,是他自个儿申请下乡的。”所以为人就有些高傲。

  “哼!”朱红不屑,她见闪电一直维护那人,干脆也不跟他说话了。

  白曙知道闪电自来熟的性子,他最容易对他人掏心掏肺,心里叹了一口气。怪不得奶奶常说,这个世界,蠢货太多了!

  “就你被分到这儿了?长颈鹿和麻子呢?”白曙想到了一直和闪电为伴的那两人。若是没那两人,以闪电这样的性格,什么时候被人卖了都不知道。

  闪电和长颈鹿、麻子,是从小一块儿长大的哥们,关系铁瓷着呢,不过这会儿,提到那两人,他脸上竟然闪过犹豫与不赞同的神色。

  “有什么只管说,这都是自己人。”白三朝说道,他趁着乖孙和老婆子没注意,又偷拈了一颗田螺酿。

  老丁的话果真没错,胖球儿的手艺真的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简单的田螺酿,做得那是超凡绝俗,把田螺的清甜、木耳的脆、大米的软糯结合得天衣无缝。

  闪电压低声音,小声地说道:“他们俩都被分到了楚庭郊区,本来我也是要到那边去的,可是不知道中间发生了什么事,我转到了这边。”

  白曙继续等着他的话,若只是这样,他倒是没必要露出那种矛盾的神色。

  果真,闪电紧接着就附在白曙耳边,小声地说:“他们要游水去香城!”

  游水去香城!白曙震惊,这哪里是那么简单的!且不说渡河之难是难以想象的,单说两岸之间的巡逻,就不是常人能躲避得了的!

  “长颈鹿说,过了河,就是香城人了!”闪电话里有些向往。对于在楚庭长大的孩子,一江之隔的楚庭,在他们心目中是多么的神圣。那地方发达、先进,那地方遍地黄金,那地方是他们梦想中的天堂。

  白曙拍了拍闪电,长颈鹿和麻子两人的目标都非常明确,他们俩相较于闪电,为人比较周全,渡河应该是做了周密的考量了。不过,真的要这样吗?白曙有些不明白。一旦离开楚庭,到了香城,他们就很难有回来的机会了。

  此时,一阵说话声从不远处传来。

  “谢谢冬二同志!若不是你,我用水就是个难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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