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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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贝俯下身,用英文同小男孩交流起来。

  不得不说,她的英文和这位美国小男孩交流得就非常流利,因为她和小男孩说的都是最简单句子,或者直接用单词交流;搭配手势表情,完全是无障碍交谈。

  沈时过来的时候,她正给小男孩拍照,小男孩大大的蓝眼睛忽闪忽闪,可爱得令人犯罪,恨不得伸手捏一把小脸蛋。

  外国小朋友没长开之前,真的很像小天使呀。

  “蓝眼睛宝宝真的太可爱了。”去医学实验室,汤贝还在对沈时感慨,然后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来,“如果可以,好想生一个混血宝宝。”嘿嘿嘿。

  沈时没附和她。

  汤贝选择自己同自己聊:“可惜要生混血儿,必须找个老外男朋友。”她比较受不了他们的体味,同时交流也是一个问题。

  沈时突然停下脚步。

  汤贝也跟着停下来。

  沈时转头看向汤贝贝乌沉沉的大眼睛,开口说道:“遗传上,深颜色眼球相对浅颜色眼球是显性遗传,也就是说,就算你羡慕蓝眼球,选择一个蓝眼睛外籍男人生育,所生的孩子也不会是蓝眼睛。”

  骤不及防的一顿科普。汤贝受教地点点头。顿了下,她反应了过来,沈医生哪是对她科普遗传知识,根本就是换着意思告诉她——死心吧,就算你找蓝眼球做了爱人,你也是生不出蓝眼睛宝宝的。

  汤贝:……她哼!

  作者有话要说:  说到遗传问题,长睫毛也是显性遗传,所以父母一方只要有动人长睫毛,孩子遗传的概率就很大,具体参见《人间欢喜》的闪闪小朋友。

  追文的童鞋,你们有遗传到吗?

  然后就要回国了,洛杉矶这部分写了蛮久,之所以会写那么久,主要为了更好结合人设,这样对后面两人的碰撞,包括情节剧情发展,都有着一个非常重要的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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