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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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国生:“……”管她信不信,反正他自己强迫自己相信了。

  明明他是想跟刘兰秀说戒指的事啊?为什么东扯西扯的尽说些他没经历过的回忆?害得他提心吊胆瞎担心。

  “咳咳,兰秀,我不是一直没有送过信物给你吗?今天我去县城看到一样东西,很想送给你。”回归正题的赵国生又开始撒谎不眨眼睛的一本正经了。

  他的一本正经在刘兰秀词汇不多的脑海中很理所当然的想到了一脸深情,深深地映入她的眼中。

  “什么东西?”刘兰秀的脸很不争气的充了血,红的像个猴子屁股,黝黑的皮肤也掩盖不住其血红,心跳也紧跟着紧张气氛砰砰砰的急速慌张跳起来。

  许是刘兰秀回忆太多,或是此时气氛太好,刘兰秀像个未经人事的小姑娘一样,害羞紧张的不得了。

  “戒指,一枚金戒指。”赵国生有点忐忑不安的笑着说道。

  在他看来,一枚戒指的意义远比手镯和项链来得更深远,一个男人可以常送你首饰,手镯和项链变着法的送你,但是,他却不会轻易送一枚戒指。

  在赵国生这里,他之所以送戒指而不是手镯和项链,完全是因为囊中羞涩,不为其他。

  要是不考虑到刘兰秀那吝啬和抠门的性格,赵国生恨不得多买些金器,最好直接买金条存在。

  “戒指?”刘兰秀低声嘀咕了一句,然后笑着说:“哎呀,你又乱花钱了,我又不是城里的贵太太,戴什么戒指啊,我平时又是喂猪又是忙地里活,很容易把戒指给弄丢的。”嘴上说着不要,脸上笑容吟吟。

  每次看到她姐那白嫩的手指上戴着金灿灿的戒指,称得手指头应了最近学的那个新词,春葱玉指,好看的不得了。

  想到这里,刘兰秀低头瞄了眼自己搁在被窝上的手,粗糙干燥又干瘦黝黑,难看死了。

  不自觉的,她蹙着秀眉很嫌弃的把双手藏到被窝里面去了,好像生怕赵国生看到似的。

  不,她一定是手没有洗干净,对,她这个冬天烤柴火烤多了,所以手才这么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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