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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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父不出声,沉默着低头磨刀,看不出同意还是不同意。

  “爸,你就让爱民来杀野猪吧,不然他在这瞎折腾的捣乱,也不是个事啊。”看不下去的赵福生加入到劝说的队伍中。

  “好吧,那你待会注意点,我和你爸,你叔,给你打下手。”被圈圈绕的有点头晕的赵父终是抵不过孙子的强烈要求,松了语气,点头答应。

  很会躲清闲的赵国生主动承包了担水的任务,远远的绕着前门院子,从后门出去到村口井里挑水。

  杀野猪又不是玩游戏,是什么好玩的轻松事,一个两个凑到跟前争先抢后的搭把手。

  思维不在同一频道的赵国生,无法理解眼前这群笑得耀花了眼的人。

  有了赵爱民这位杀猪专业户的加入,在中午十二点之前,一切全部搞清楚了。

  野猪先是被一刀毙命,然后刮毛,清洗,开膛破肚,砍掉猪头、猪脚,最后挖出猪的内脏,斩断猪骨,把猪肉分了。

  本着这野猪是赵国生家发现的,理应由赵国生家来分,或者赵国生家占大头才对。

  可惜,这一理论被铁树开花,难得大方的刘兰秀一言否定了,包括赵父赵母在内,总共四户人家。

  去掉野猪头猪尾巴,留着当辛苦费,中午大伙一起当场炖着吃了。

  剩下的,正好以四只猪蹄为基础,比较均匀的分成了四份。

  两后猪蹄被心照不宣的分给了赵父赵母家和赵国生家,两前猪蹄则是分给了赵福生家和赵宏生家。

  至于猪内脏这猪血,除开猪肚子很自然的留给了赵父赵母俩老补身体外,其他的猪大肠,猪小肠和猪肝等,已经分了大量猪肉的他们,倒是无所谓了,很随意的谁家爱吃什么就拿什么。

  四家分了野猪肉,不管猪肉多少,也不论你是掩着烘干变腊肉留着自家慢慢吃,还是送给各自的亲朋好友,谁也管不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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