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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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灵,你的名字和声音很搭。”林曦冲她灿烂一笑,把手伸过去:“你好,我叫做林曦,晨曦的曦,我也是新闻专业的。”

  白菱被林曦这一笑晃花了眼,赶紧伸手和林曦握了握,又解释说:“很多人以为我的菱是百灵鸟的灵,其实是菱角的菱。因为我老家是水乡,盛产菱角。”

  “‘菱角何纤纤,菱叶何田田’,不管是百灵鸟还是白菱角都很适合你啊。” 林曦笑着说。她是从2017年穿回来的,那可是个对着50岁的餐厅服务员大妈都要喊美女的时代,所以夸奖别人对林曦来说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

  但从水乡来的白菱显然不习惯别人这样夸自己,脸红了红,然后才有些羞涩不自然的说:“你也很好看。” 确实,林曦的五官和穿着,在一群刚刚高中毕业的青涩学生中显得十分与众不同和洋气,那是一种冶艳凌厉的美。

  其实自她背着书包从后门进教室的时候就有不少人注意到她了,只是当时辅导员很快就开始讲话,而林曦看上去又不像很好说话的样子。

  “你们宿舍其他人呢?” 林曦见白菱也是一个人坐在位子上,就随口一问。

  “我正好和中文系的同学分到了一个宿舍,和我们院其他的同学还不熟呢。” 白菱说,她和林曦天南地北的聊了一会儿,两个人十分投缘,瞬间熟悉不少。

  正在这时,前排的两个女生忽然咬起耳朵来:“你看,那不就是陆清斐吗,他怎么和杨采月一起进来了?难道说他们这么快就……”

  “谈朋友哪里有那么快啊,你们别乱说。” 另一个坐在她们前一排的留着妇女主任头的女生忽然回过头来插嘴:“采月和我说了,她只是想问一问陆同学刚才翻的那本英文书是什么内容而已,她也想学习一下。”

  “哦。” 自己两个人聊天,忽然被别人插进来打断,两个女生都有点讪讪的,也就不说话了。

  “他们两个很出名吗?” 林曦有点奇怪,低声问白菱。

  “嗯。” 白菱点头:“他们都是传播系的,连我中文系的宿友都知道陆清斐,说他是‘帅过乖乖虎’,好多女生特意去他宿舍楼下想看他。杨采月和我都是广播站的新成员,据学姐说她们班的那些学长都私下里和她打听采月,已经有学长开始送花了。”

  林曦:“……” 看来不管在哪个年代帅哥靓女都是受人追捧的群体啊,90年代的各位还真是开放呢。

  “你要是去社团招新肯定也不输给采月的。” 白菱看一眼林曦微卷的长发和卷翘的睫毛,发自内心地说。

  “我可不是大学男同学喜欢的类型。” 林曦朝白菱眨眨眼:“再说了,比起那些处在青春期荷尔蒙躁动的男生,我更喜欢和可爱的妹子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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