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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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道树的树叶发绿,茂盛密实地伸展着枝叶。

  傅征站在树下,长身玉立,身姿挺拔,倒比那树看着还要挺拔惹眼。

  职业原因,傅征对周围的感知格外敏感。不多时就寻到了落在他身上的目光,他让对方稍等,穿过川流不息的车流走到对街接她。

  南辰市早年发展的规模还没这么大,警局就建立在老城区不远的旧址上。老城的交通不便,警局所处的方位又在丁字路的一端,交通复杂,因还未设立红绿灯的缘故,此处的交通情况时常有些混乱。

  傅征牵她过了马路,走到刚才和他说话的男人面前,给燕绥介绍:“这位是于队于凌霄,李捷和程媛的案子就是他负责的。”

  轮到燕绥时,傅征的介绍格外简单:“燕绥,女朋友。”

  燕绥伸手:“你好。”

  于凌霄轻握住她:“你好。”

  不出燕绥所料,于凌霄就是和傅征一直保持联络的那位警察。

  傅征觉得电话里说不清楚,他与燕绥的关系虽然亲密,但沾亲带故的家务事他仍旧不适合深入参与,这才有了这次见面。

  于凌霄等会还有事,也就没卖关子,开门见山道:“程媛昨天下午来的警局,熬了通宵,下午交代了事情始末。我们核实过,和李捷的证词一致,如果查实,预计要判上一两年。”

  “一两年?”燕绥惊讶。

  以她对刑法的了解,如果程媛只是教唆李捷骚扰,恐吓,顶多拘留不至于判刑。

  于凌霄听她语气,以为嫌少了,笑了笑,解释:“犯罪也是有阶段的,预备阶段,犯罪未遂,犯罪既遂以及犯罪终止。程媛教唆李捷杀人,是故意杀人罪的预备阶段,未对受害者造成实际性伤害,按照律法,应是判处一两年。但我不是法官,我告诉你的也只是我的预判。”

  燕绥眼睛一眯,忽然笑了:“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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