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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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新的开始。看到车水马龙的世界,她非常兴奋;终于像个真正的孩子一样在城市里冒险,甚至靠装傻充楞坐上了奔向远方的长途车,被列车员询问的时候一问三不知,但转眼就跑到了他们找不到的地方。

  她想:我要走的更远、更远——去一个全世界都找不到我的地方,就像彼得潘里的梦幻岛,我会永远的生活在那里,做我想做的所有事情。

  …………

  如果说之前的发展像童话,接下来的发展就可能有点不尽人意了;首先:她饿了;身上的钱一半被花完一半被骗完,所以需要吃点东西。其次,到了新的城市,她又变得没地方住了。一系列的发展确实让当时的鹿见星也有点垂头丧气,头脑空空地漫步在街巷里,她发现自己又变成了“城市不欢迎的陌生人”。——直到遇见一个比她更加垂头丧气的女人,她才觉得有点“他乡遇故知”的感觉。

  那个女人精神恍惚,在当时的鹿见星看来,可能和附近那些怪人一样,得了祖母说的“失心疯”吧。不过托她长得漂亮的福,她们俩好歹吃上了热腾腾的饭菜。鹿见星想这么傻又好骗的小孩子多,大人可不多,于是机灵地尾随住她。她们就这样漂泊了一段时间,对周遭就连最基本的常识都一无所知;日子也活该过得一塌糊涂。直到吃了很多亏,女人的神智才渐渐清醒过来。

  一开始,鹿见星一直以为她的名字叫做“莲花”,因为她满口的嘟嘟囔囔她一个字都听不明白;只能大概从只言片语里了解到仅有的几个熟悉的字眼。可莲花什么的她认为有点俗气,因为她的声音是那么的好听。

  于是趁女人不注意,她就给她改了新名字:星。

  ——很不错吧?因为当时的她最喜欢那些遥远的,碰触不到的星星了。

  ………

  可惜在女人清醒后,却自我介绍说她叫蕾拉。

  鹿见星觉得这个也挺好听的,于是就把星变成了自己的名字。

  和蕾拉在一起,虽然时不时要忍受她的神经,不过大部分时间还是挺愉快的;以至于连声线向来沙哑的她也渐渐学会了开嗓唱歌。

  后来蕾拉被朋友找到后,她们就过得更好了。

  那是鹿见星第一次接触到“偶像”这个名词,他们告诉她蕾拉是大明星,是非常有名气的乐队歌手——还放了她的很多歌给她听。鹿见星不确定这是不是他们哄孩子的一种手段(因为当小孩就会经常被哄),所以也就揣着糊涂说明白了,虽然当时的她对这些的认知差得一塌糊涂。

  毕竟除了书之外,她没接触过太多新奇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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