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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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偏偏这一年,她的亲生母亲要生第三胎了。

  在他们村庄里,生女孩就是赔钱货。只有生男孩,才可以将来“老有所养”。所以当初,她妈生了第二个女孩以后,她爸就把事情安排好了:这第二个女娃娃不能上户口。上了户口,再要个男娃娃,以后就要交好几万的超生罚款。

  不如先把二丫头养大,然后再送走。

  于是,赶上这么个灾荒的年头。他的父母就开始联系人家,要把二丫头送走了。

  正好那时候,苏伯伯来到了家乡,问她妈妈林小茹的下落。

  其实,她母亲家和林又南的亲戚关系已经很远了。但几年前,她的亲生父亲周旺,不知道哪儿打听到的消息,说林又南在非洲发达了,身家好几千万,就让老婆去认这个亲戚。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她妈也是去的巧了。那会儿,林又南的老婆去世了,留下了一个女儿小茹。就收留了她妈这个远房亲戚当保姆。

  但是她妈只伺候了林小茹半年的时间,半年以后,就回老家拼个三胎去了。

  后来接替母亲看管林小茹,是个黑心的保姆。这个保姆听说东家死在了非洲,就把家产席卷了,孩子也扔在了孤儿院门口。

  而不知道内情的苏博青,这一找就找到了周家来。

  周旺夫妻都知道苏博青很有钱,也知道那个小女孩被黑心保姆给卖了,所以夫妻两个一合计:二丫头送什么人不是送?不如送个有钱的。将来二丫头在富裕人家长大了,肯定惦记着我们“养父母”的恩,就能从她身上捞捞钱。

  就这样,周旺请了全村人一包烟,把一个亲生女儿说成了收养的林小茹。

  那会儿,她只有六岁。还是完全懵懂的年纪里,父母就三番几次地告诉她:“你不是我们的女儿,你的爸爸叫林又南。”

  小小的女孩,睁大了眼睛。在她的概念里,还没有“收养”这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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