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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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月笙全程眼睛都不眨地观看完胖团的表演,他心里带点笃定地想:“这是真的不认我了。”

  宋月笙是生意人, 看人看狗都讲究稳准狠。邓黎第一次来找他收养胖团一段日子的时候,宋月笙是因为觉得小狗崽望着他的眼神似曾相识才会答应。那软乎乎的外表下藏着的内里倔强又不服软,偶尔还能流露出一丝委屈和灵动。

  现在这些情绪仿佛都不在了,剩下的只有陌生与刁钻。

  到底是为什么呢?

  真是因为生病给它的大脑带来了不可逆转的影响吗,还是说,这其中有什么别的可能存在?

  宋月笙觉得太过负重的思想让自己有点站不直了,他找了个椅子坐下,两肘枕在膝盖上,一下一下揉着自己酸痛的太阳穴。

  “想什么呢,”邓黎见宋月笙直接就坐了,伸出一只手按在他肩上,他大咧咧地说,“我估摸着明后天胖团就能出院了,你要实在舍不得,我可以退一步,以后你三天我三天。公平吧?”

  宋月笙瞥瞥他,对于邓黎放在自己肩上的爪子有点嫌弃。他拂拂衣服上的灰,说:“不用,它要是一直这样,养着也没意思。”

  “小宋爷啊,所以说你这人,没趣得很。”邓黎一板一眼地道,“养狗就是图个乐趣,你都把自己养愁了,还要什么乐趣。”

  宋月笙捂嘴,艰难地打了个哈欠,他淡道:“是你没趣还是我没趣?我把胖团整个让给你,你还不高兴了?”

  “看它这架势,是势必要和你生死相守,我何必去插足当个电灯泡。”宋月笙的手有节奏地敲着板凳座椅,“过两天我和你一起接它出院,顺便把胖团落在我家的那些东西都拿给你。”

  邓黎拿起放在边上的茶杯抿了一口,他问宋月笙道:“不改了?”

  “不改。”宋月笙取下眼镜擦着玻璃镜片,他睁着好看的桃花眼,一本正经地说。

  邓黎听宋月笙这样说,于是不再继续强求,胖团本来也就是他的。

  他慢慢走过去,伸出一只手戳了戳胖团圆嘟嘟的屁股,而后在胖团转头过来之前迅速地收回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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