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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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公子博益的狗腿子们日复一日的洗脑之下,她们也是这样认为的,实际上什么叫做小忙。若是把这些原本生活幸福的小姑娘们哄骗过来,让她们先是饱受折磨,然后又过上朝不保夕的日子,渐渐淡忘幼年的幸福生活。

  将自己一生的仇人当做是救命恩人,为这个所谓的救命恩人豁出性命,这叫做小忙的话,这叫做幸福的话,这世上就再没有比公子博益更恶心的人了。

  但是不是每一个人都忘记过去得到。

  文姬是一个,被派遣去刺杀公子渠的小宁是一个。小宁对于自己幼年始终还剩着些许回忆。

  她出生在水乡,她们那里的人说话的声音的软,软软的,似乎从来听不见有人高声叫骂。她好似在家中受宠极了,那时候家里是青砖绿瓦,她还有个兄长。

  她的名字里面有个宁字,所以后来她给自己取名字叫做小宁。

  小宁……小宁……大概她的阿父阿母是希望她一生安宁的。她是在元宵节那一日,和家人一同去看花灯,然后被人抱走了的,那一年,她估摸着也就五六岁的样子。

  那个抱走她的人,脖颈上有一道疤,好像是被剑刺伤之后落下的疤痕,小宁一直将这个记在内心最深处。

  她被关在一个屋子里面,那个屋子里面挤挤攘攘,还有好多好多的小姑娘,最大也不过就七八岁的模样。后来这个贼窝被一举销毁,那个销毁这贼窝的人就是公子博益。

  曾经,小宁也以为公子博益是她们的恩人。

  尽管他后来要求她们去做一些事情,可是最初,的的确确是他救了她们,如果没有公子博弈,她们多半会被人贩子卖去那茶院或是更下等的烟花之地,做些皮肉生意,日子也不可能过得这般好。

  小宁知道公子博益要她们做的事情不单纯,但是他说过事成便会放她们自由,这点,让她心中充满了喜悦。人生在世,最怕的就是没有了希望,自由这两个人,就像是挂在小宁眼前的胡萝卜。

  直到她看见了一个人,她就算是死都不会忘记的人。当初那个拐带她的拐子,那个脖子上有疤的男子。他喊公子博益为主公。小宁不是个痴傻蠢笨的人,自然什么都明白了。

  她太清楚这代表着什么了。公子博益当年说,那些拐来她们的人都死了,所以也不知道她们究竟是从哪来拐来的。现在想来,全是谎言,这个惊天的谎言,让小宁浑身颤抖。

  于是她才努力争取刺杀公子渠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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