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4章(3 / 3)
白露道:“按照你们说的事情来说,陶小晶把工厂的工资分成了两份,一份给了陶二晶同志你,一份给了父母。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来说,陶二晶是属于未出嫁的姑娘,未出嫁的姑娘欠下的债务,父母是有责任替她偿还的,而出嫁的姐姐是没有责任替她偿还的。也就是说,如果陶小晶还不起钱,陶小姐的父母需要还。”白露在农村待过,自己知道农村人怕什么,“如果军嫂们报警,警察可以上陶家要求陶家还债的,如果还不出,可以拿东西抵债。甚至,陶小晶借钱的时候,是带着欺骗的行为的,也就是说……诈骗。诈骗是要坐牢的,所以关于钱的事情你们想清楚。陶小晶诈骗坐牢还不起钱,陶家也逃脱不了责任,如果没有值钱的东西抵债,也可以拿房子抵债,可以把房子卖给需要的人,我想乡下的房子再不值钱,买个几十块,一两百,倒是卖得出去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