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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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骨鱼好好吃,就是中间的刺排有点麻烦,程尘吃得眉花眼笑。更开心的是见到最爱和他抢菜的蒋姓保镖,只抢到一根小鱼就再也没摸到过这盘子的边,正悻悻地蹲一边啃肉骨头,一边还喃喃“默念”:见色忘友,见色忘友!

  话说,明明大家都是贴身保镖,但蒋某人不知为什么总能抢到在餐点轮值,另一位貌似耿直的兄弟作为暗哨,就只能蹲在不知哪个旮旯的隐密角落里吃盒饭了。

  一只大手悄悄捏走小鱼,细心地剔除中间的刺排,又悄悄地把鱼放回盘子里。

  程尘闷头大嚼,一眼都不看那手的主人,耳根子不知不觉地越来越红。

  他心底绝望地呻吟一声:这是吃枣药丸的节奏啊!

  蒋某人蹲在一边,小圆脸吃得油滋滋,看着默不作声的俩,哼哼嘿嘿地发出些无人能解的诡异笑声。

  晚上,程尘不敢再写什么惹火的大黄文,目不斜视地端坐在写字台前准备开工。一点都没看见什么洗白白后,优美强健的腹肌半露半掩,斜斜躺在大床上的程大官人;更没看见什么绿幽幽,半是渴望半是忧郁幽怨的一双狼眼。

  至于脸怎么又红了,那是精神焕发!

  伏案深思,想着想着,心思就投入了写文之中。

  生子的问题,小黄文是解决了一大半的生育率、启灵率问题,程尘也十分相信种花家第五大名著的强悍实力,说不定就又能搞出个镇国来。

  但是对于越氏这种奇葩的血脉来说,对于一般人有效的,还真不一定能加持太多。为保险起见,程尘决定从另一个角度再来写一篇短文。

  生子,重要的就是能生。

  种花家历史上能生的名人,除了那位比较偏向玄幻传奇的周文王百子,其实还有一位隐形的生子强人,托《三国演义》的福,东亚汉文化圈里的人民都听过他的名头,却大多不知他那强悍的背景事迹。

  三分天下的刘皇叔,最爱与人强调他身份高贵时,那句经典台词就是:【吾乃中山靖王之后!】

  这位牛人中山靖王,为刘家的繁衍昌盛,作出了不朽的贡献——一辈子居然生了一百二十多个儿子!相比这个伟大的事迹,什么奢侈淫乐、金缕玉衣等等都完全不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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