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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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敏敏懂我。”翠花点头,敏敏还是可以的嘛,不像李薇根本没想那么多,更何况现在这里根本没有出现过炒栗子!

  “什么呀,你是说我不懂你么!”李薇气鼓脸去挠翠花腰间的痒痒,“胶囊再说叫你再说!挠的翠花直求饶,“哎呀,不要啦,我不说就是了。”

  和小伙伴商量讨论了一下午,翠花带着空空的荷包和一脑袋的主意回家了,对于这个卖栗子,有了深刻而理智的认识。

  作者有话要说:  忙到今天才登录晋江,然后~喵喵就发现昨天编辑就通知我说上榜了,但是今天我才看到……不好意思啊,喵喵我一定努力码字,握爪!

  请大家多多支持!

  ☆、25

  翠花准备卖炒刺球果。

  既然决定了要卖这个,那该准备的就要准备啦。要卖一个东西,首先呢,要确定这个东西的市场定位。只有有了准确的市场定位才能最终定下来这件物品的价格。

  对于卖刺球果,翠花首先要做的,就是决定这个炒刺球果是卖给谁的,是准备卖给达官贵人(即有钱人)呢,还是卖给平民百姓

  其实翠花找李薇和和敏敏也不全是请她们尝栗子好不好吃的,毕竟炒栗子好吃那是天朝人都知道的事!

  翠花找这两个小伙伴是有目的的!何敏敏家呢,属于那种小康家庭,她的父母舍得一个月给孩子买一次零食吃,所以何敏敏对于市面上常见的那些小吃的价格了然于心。而李薇呢虽然从前大家都是生活在李奶奶的“淫威”之下,完全没有机会吃到零食,(因为钱掌握在李奶奶手里)。但是李薇性格活泼开朗,是个“八卦小能手”,说是个包打听也没错。李薇在村里的小孩子中间很是混的开,所以找李薇打探村里一般家庭平日里买得起并且舍得买的零食价格一点没错。

  是的,翠花最终决定把炒栗子作为平民食品来卖。虽然那些穿越小说里都说卖给达官贵人最赚钱,而且可以卖菜单给客栈,分分钟发家致富。但翠花表示,小说毕竟是小说,这可是真正的生活啊。在这个年代,阶级地位明显,做什么都要小心。而且这个年代还讲封建迷信,要是表现的太出格,搞不好以为你鬼附身,一把火烧了啊!

  之前有说过,在这个年代,一文钱可以买两个肉包子或者是三个素包子又或者是三个烧饼。平时一般家庭愿意在去镇上的时候买一文钱的包子或者是烧饼回来孩子打打牙祭,毕竟平时很少吃的上白面细面。

  虽然现在已近年关,平时即使舍不得花钱的家长也会给孩子买点东西,但是也正因为年关,花钱的地方更多了,所以大家都是挑便宜又实用的买,恨不得一文钱掰成两半用。

  翠花想要卖炒刺球果,其实也是占尽了先机的,虽然这是个很没有技术含量的事(家里没钱,只能做最原始的炒栗子,没有蜂蜜没有糖没有油的那种),只要掌握好火候就行,但这对于做惯了饭菜的农村妇女来说不是什么难事。翠花占得就是今年在自家地窖里储存了很多很多的栗子这个先机。而这个时节的山上,已经没有刺球果可以摘了。所以即使有人想模仿,那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只能等待来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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