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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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也知道秋水身上一定是发生了特别特殊的事情,她不记得事情了,这些种种谜团今天就应该就能知道个大概。

  直到看到她睁着无辜漂亮的眼眸跟自己说,“你好,陌生人,我叫吴真心”的时候,她的眼中透亮和平时没有丝毫变化,依然的懵懂依然的纯真,除了看他的眼光变成了陌生人的打量。

  直到那一刻,他才知道了,被忘记是什么样的感觉。

  从前他自己也忘记过人事,现在他理解了当初的秋水是多么沉痛的心情,这种感受除非亲身经历否则很难想象,很难去体悟。

  庄年华不是傻子,相反他很理智很聪明,他相信,如果曾经他们能相爱,如果他认可的灵魂伴侣曾经可以爱上他,那么现在依然还是可以爱上他。

  而他要做的第一步,就是让她的身体先于她的感情爱上他,不记得没关系,美好的回忆可以重新制造,重要的就是做好现在的每一件事情。

  我看着他睡得跟个大狗狗一样哪里知道他在想些什么,老实说我很享受和他之间这样的睡觉,很安心就是了,有一个这么英俊漂亮的男人这么呵护着,哪个女人又会不想要呢?

  哦,那些已经有爱人的除外。

  至于我,除了这个人,还能不能和别人做到这么自然?这我不知道,还得处着看。

  我知道我现在对于庄年华这样的人来说大概就是一时新奇萌上的宠物一样,他没结婚的话我算是炮友,他结婚了的话我就算是情妇,不管怎么样这种关系是短暂而终将终止的,运气好他会给我很多钱,那我不会拒绝,不给的话,我也不会开口要,反正顺气自然就好了。

  “我要上班呀炮王。”

  说着捏了捏他的脸。

  一句调笑的话换来他邪气一笑,用他斗志昂扬的小-兄-弟顶了顶我,我已经完全能习惯并且接受这种流氓行径了。

  昨儿晚上吃过饭洗漱之后,就被他压在餐台上又是一阵索求,如果不是最后我连连告饶说自己要背稿子,不知道他还要多少次。

  他就像是最狂野最壮实的狼王,而我,我也好不到哪里去,每次都能泛滥成灾,好像这身子天生就是给他定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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