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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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元璋规定,分封到各地的王爷有权挑选当地最好的土地。因此,大明天下最膏腴的田地都归各地王府所有。桂王一到湖南,朝廷就在衡阳划出三万顷土地,作为庄田。

  王府中的每位正式成员,都享受着丰厚的国家俸禄。为了让后代充分享受幸福,朱元璋规定皇族所有消费需要都由政府承担。

  在保证了后代的物质生活之外,朱元璋还花了整整六年时间,七次删改,用曹雪芹写大半部《红楼梦》的心血,写了一部叫作《皇明祖训》的书,专门献给他亲爱的子孙。在这本书里,朱元璋替子孙后代考虑到了几乎所有问题。从“如何行政”、“如何执法”的大章大法到“如何安排日常起居”、“如何管理后宫”、“皇族间如何行礼”等生活细节,规定之详尽、繁琐,可谓登峰造极。他亲自规定亲王出行时,都要带些什么东西:交椅一把,脚踏一个,水罐一个,水盆一个,香炉一个,香盒一个,拂子两把……也就是说,明朝宗室亲王,已经“幸福”到了出生时不用携带大脑的程度。

  三

  朱由榔的性格有点像女孩。

  桂王性格淡泊,凡事都是由性格强硬的王妃主持。

  朱由榔的一生都是被王妃安排好了的。一生下来,他就被安排的十几个保姆和太监侍候。从小到大,在群星捧月中被呵护着长大,从来没有像别的孩子一样舞过枪弄过棒,一根寒毛也没有被碰过。在温室雨露的滋养下,他养成了几分女孩气质,说话和声细语。八岁那年,他被安排开蒙读了书。王妃屡次三番派人传谕老师,不可太严格了,恐累着或者吓着孩子,反正也用不着去考进士。所以,读了十几年书,四书五经一本也背不下来。不过比起别的王公子弟来,朱由榔已经是太“出类拔萃”了。是啊,明代王族子弟,肯读书识字的极少,他们的正务是纵酒听戏、强抢民女。而朱由榔在王妃的严厉管教下,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饲养金鱼是他最大的爱好。

  十岁那年,他按惯例被封为郡王,号永明王,这是帝国内仅次于亲王的第二等爵位。十八岁那年,他被安排与大家闺秀王氏成婚。虽然已经是成年人了,可是他的一切衣食起居仍然都由母亲安排。他被安排每天起来到各处请安,按早晚每天换三套衣服,坐享每顿饭二十四道菜、每月二百两银子零花钱的“幸福”。

  上天还给了他十分英俊的外表。他长相俊美,文质彬彬,性格稳重柔和,举止玉树临风。在母亲的教导下,他待人接物,十分礼貌。大家都知道桂王有一个知书识礼、玉质温粹、聪明特达的好儿子。人们见了桂王,总要说上一句:“王爷,你好福气啊!”

  然而,这样的生活到底是不是叫作幸福,朱由榔不知道。正如你问他爱不爱自己的妃子,他没有答案一样。因为他没有别的选择。他只知道,上天安排给他的任务就是享用尽可能多的醇酒妇人,生尽可能多的孩子,正像大明二百年间的所有皇族一样。

  确实,如果历史之流不起波澜,他的一生都将像贾宝玉向往的富贵闲人那样平安度过。然而,很不幸,他的生命中注定要遇到这场天地大变局。

  四

  崇祯三年(1630年),也就是朱由榔开始启蒙读书的八岁那年起,他就经常听家里大人提起两个字——流贼。从大人们脸上的表情,他知道这一定是一种非常恐怖的东西。

  崇祯十四年(1641年)起,“流贼”势力忽然井喷,纵横天下,如入无人之境。各地皇族都遭到屠戮。

  在众多消息中,最让桂王府惊恐的是这样一个消息:崇祯十四年(1641年)正月,李自成攻克洛阳,桂王的同胞哥哥福王朱常洵被抓获。李自成杀掉福王,命人剔去毛发,拔掉指甲,又杀掉几只鹿,放在一起炖了几大锅,摆酒开宴,名叫“福禄酒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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