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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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希撇过头去不看他们,只哼了声:“男狐狸。”

  那一边却听见有马蹄声疾响,一匹枣红色的高头骏马竟是从寨里一路绝尘奔来,马蹄飞掠,自林鸳身旁擦过,她只觉得胳膊一紧,已经被叶景琛单臂护在身前。

  小鱼笑嘻嘻地看着姐姐,口中还时不时念叨着“心上人”,林鸳贴在叶景琛身前有一瞬的恍惚,而后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才发现他视线停留在那匹刚刚冲入视线的骏马上。

  戚风一身挺阔的劲装,袖口脚腕束起,黑色皮质短靴和同色皮手套,高高坐在马鞍之上,居高临下睥睨众人。

  “戚少爷今年也打算参赛?”莫北看着那匹比他们的马匹高出十多公分的良驹,笑问,“不怕山路崴了‘山鬼’的脚了?”

  山鬼,是戚风那匹马的名字,素日里他爱惜得紧,只天晴好时才拉出来遛遛。初一赛马之类的苦差事,他是不舍得劳动山鬼的。

  “老规矩,赢的人可以要求其他人做一件事,比不比?”戚风倨傲的目光竟是越过众人,笔直地落在人群中鹤立鸡群的那人身上。

  ☆、第23章 忘归

  看着意气风发地向大神下战书的戚风,林鸳很想给他面前插几炷香。但凡他对自己的这位“情敌”多一星半点了解,就绝对不会约他赛马。

  她还遥记当年叶景琛初登国际马术赛场,头一回亮相时未满二十周岁,捧回世锦赛铜牌载誉而归。

  当时国内媒体对叶景琛的称赞是“从金融世家杀出的一匹黑马,以王者之姿征服贵族舞台”。

  外媒评价更夸张,马背上的叶景琛就像从神话中走出的精灵王子,人与马的完美配合时时渗透着儒雅的绅士气派和高贵气质。

  思及此,林鸳难掩崇拜地看向身旁曾被誉为天才骑手的年轻男人,没想到他正在出神,像是没有听见戚风的话。

  “比不比,给个爽快话。”戚风一勒马缰,山鬼前肢离地打了个响鼻,威风凛凛。

  “为什么要比?”叶景琛极绅士地将怀里的小鱼放下,看着他欢快地跑远了才直起腰身,双手放在裤兜,晨曦中站得笔直宛如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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