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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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当年的那一场事故并没有夺走文家舅舅的性命,他那时不过被滚石驱动着一起滚下了山坡,之后伤势严重昏倒在了路旁,恰巧被路过的一辆马车所救。

  文笙被救起之后由于脑袋受到严重的击撞,醒来之后便失去了记忆,之后就一直被救命恩人家里收养着。

  文笙从小就是个聪明好学的好孩子,又加上从前在家中之时文老太爷管教的也好,如今即便是失忆了,可是之前习惯和教养却是遗留在了身上。

  再说这救起文笙的恩人一家,这家主人姓秋,是个商人,这一年里正好出外谈生意,回来的路上救起了昏死在路边的文笙。

  话说这秋员外却是个好人,虽是个明晃晃的生意人,常日里却是极喜乐善好施,家中人口也极为简单,除了夫人夏氏,再就是一个年纪与文笙差不多大的女儿。

  秋小姐名唤秋夏,是取了父母名字头前的姓氏得来的,这孩子是秋员外在三十多岁的时候才得的,从小爱若珍宝。

  文笙那时也不过十一二岁的年纪,秋小姐秋夏比她小上两岁,秋家孩子少,秋老爷见自己救回来的这个少年这么优秀知礼,心下喜欢的同时便也不拿他当旁人看待,又见他教养很好,知道应是富贵人家出身,只他如今失去了记忆,想要找寻他的家人怕是困难了,索性便将文笙留在了家中,竟是当自己孩子一般对待起来。

  两个孩子也算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商人家中没有那么多讲究,不会像高门大户世家贵族规矩繁冗,所以两个孩子从一开始就在一处学习,一处玩耍,渐渐的就产生了感情,秋老爷对此是乐见其成的。

  家中仅此一女,本就没想着将其外嫁,若能招一贤婿那是再好不过了,于是秋老爷和秋夫人看见文笙自然怎么看怎么顺眼。

  文笙自己也是个上进的好少年,十五岁的时候过了乡试中秀才,三年之后又过了府试中了举人,之后由秋老爷夫妇二人做主,将自己的闺女秋夏嫁与他,是嫁不是娶。

  若按照秋老爷的意思,那自然是招为女婿的,可是文笙却坚持要娶,他说自己如今不过是失忆,若因此将祖宗之姓氏抛弃,那对不起生养他的父母,这是天大的不孝。

  秋员外因此感动之余,心下也有些可惜,这般懂情答理的好孩子若是能真的贯上自家的姓氏,那可谓真是锦上添花之事,但人生不如意之事常有□□,如今这样已经知足了。

  文笙二十一岁那年中了进士,之后被朝廷派去岑南的民安县任县令,这一去就是十五年。。。

  这是十五年间,散了家财随同女儿一同去民安县养老的秋老太爷夫妇二人相继过世,文夫人也为文笙生下了一个儿子,夫妇两个在民安县生活的很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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