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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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沈秋已经尽量避开众人,但还是不小心让贼头贼脑的连根媳妇察觉到了,舔着脸要了两次被沈秋拒绝之后,就恼羞成怒的嚷嚷开了,当然,即使给了她,事情肯定也是会被众人知道的。

  沈秋也无所谓了,她只是不想太特别惹人眼红,既然都知道了她也就光明正大了,难不成还有人敢来抢不成?

  然而……

  看着面前满脸得意的人,沈秋心中叹了口气,又打脸了,还真有人敢来抢……

  “快点拿出来,彩霞姑娘想吃你的肉干是抬举你,人家平时吃的可是半两银子一包的点心。”沈春不耐烦的踢踢沈秋的脚,眼底满是痛快,觉得自己这一招借势真是太聪明了。

  才过去两天,沈春和沈夏俨然已经在彩霞面前有了脸面,沈秋也才知道这两位真是能屈能伸,伏低做小的本事也是一流,彩霞让干什么干什么,端的是两条好狗。

  沈春本就心眼小胆子大,被沈秋收拾了一顿虽然觉得害怕,但更多的是恨意,这会儿觉得自己有了靠山,不报复回去实在不是她的风格。

  沈秋慢吞吞的拿了一包肉干出来,沈春迫不及待的伸手过来抢,沈秋抓着不放,两人拉扯了一番,沈春才拿了肉干,开心的看着一脸心疼的沈秋离开。

  继沈秋之后,又有两个比较富裕的人家专门给孩子留着的点心被要走,大家看着连根媳妇的眼神都变得极为不善。

  沈秋正想着剩下的肉干和鸡蛋以后要怎样偷吃,就听见一阵严厉的训斥:“好大的胆子!谁让你擅自拿百姓东西的!”

  沈秋抬头,就见门口站着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子,脸型微方,长相清秀,却是一脸正气,此时正看着彩霞,目光严厉。

  正是这次崇阳营带队的队长,林香。

  彩霞压根没把人放在眼里,懒懒的道,“这哪里是我拿的,百姓看我辛苦送我,我若不领情还显得我嫌弃人家似的,这样不太好吧?”

  这丫头还真是伶牙俐齿,不过也是,能到冯大小姐身边的大丫头,没点本事是不行的。

  林香不为所动,严肃道:“白家军军规规定,不准私自接受百姓的赠与,违者视赠与物多少杖责,在这种情况下接受百姓吃食,杖责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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