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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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华开始疑心自己有病了。

  试想两方人马正要决战,四位s级异能者对上的时候,简华二话不说先把自己人杀了,这算什么?吓住敌人吗?

  效果确实震撼,然而意义何在?

  难道是为了讽刺疯博士,让他感受下有人比他疯得更加厉害吗?

  “因为很难杀死那家伙。”

  李斐总能在这种关键时候,恰到好处宽慰简华,而且不是空话,全部有理有据。

  “他应该不止是个疯子,还很有手段。疯博士来找简华时,即使因为局势再笃定自己能够得到信任,或者简华不得不接纳他,他也不可能没有防备。”

  所以书里的简华没有立刻动手。

  他让疯博士麻痹大意,又表现得对权势漠不关心,更有一种不在乎生死的疯狂,这些都很合疯博士的脾气。为了能够肆意嚣张地继续蹦跶,疯博士也会认真支持吞噬者,因为和平对疯博士这样的人来说,实在太无聊了。

  简华忽然翻脸,恐怕疯博士死都没想明白为什么。

  “他知道了‘原著’,过来讨个说法?”简华抖了下手里的信件,这些肉麻的句子总结起来就是一个意思,满心爱慕的年轻人被无情的贵族小姐伤透了心,仍然徘徊在小姐的阳台下不肯离开。

  为什么说是小姐,因为疯博士好像不太清楚中文里“他”跟“她”的区别,用错了好几处。

  “……夺走我心跳的先生,你的模样我挂念了很久,只有你能重新赋予它跳动的生命。”李斐随口把信的最后一段重复了遍。

  张少校眼神复杂:果然是在意的吧,居然看了一次都会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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