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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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琛最近几天的心情相当不错,刚刚交了个大单子,完成得非常顺利——他虽然是做狗仔工作室的、光是爆料就够他赚的,很少“接单”,不过这个雇主实在是出手大方,光是订金就足够他接下来不开张也能舒舒服服吃上三年了,更不要说对方不止有钱,而且背景也非同小可,他根本不敢拒绝——当然,他也完全没有想过要拒绝,根本就没有任何拒绝的理由。

  那一单的消息他刚放出去,没过两个小时账户上就进了一大笔钱。一想到这笔钱,就算是现在扛着相机在草丛里蹲了好几天,他都不怎么感觉得到累了。更可况,如果他没估计错,自己蹲守几天的成果也就快要到了。

  心里正美着呢,王琛忽然觉得自己的肩膀像是被谁拍了一下。他顿时就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哥们儿,这你可不厚道啊。我都在这蹲了几天了,你现在是想来捡便宜……”

  话还没说话,一下子就堵在了嗓子眼。

  他本以为是来抢生意的同行,没好气地一回头,谁想到突然就对上了一双微微上挑的凤眼。

  尽管光线有些糟糕,可这双眼睛、这张脸,最近这几天他实在是太熟悉太熟悉了。

  “哟,凌霄,叶二少,”王琛很快又注意到了站在一旁的男人,赶紧又讪笑了一声,“二位怎么在这?”

  凌霄同样蹲下-身来,视线和他齐平:“你说呢?”

  “这我哪知道啊,”王琛心里咯噔一声,面上却还是笑着打哈哈。

  凌霄也不生气,笑着转了转笔。

  这角落里没有路灯,所有光线都来自于今晚还算不错的月色。他一直直到这时候才注意到了凌霄手里的那支笔——自从凌霄彻底火起来之后,她的许多小习惯小细节也被迷妹们翻来覆去地研究了个透。她的手上似乎总有些“多动症”,总喜欢转着东西玩,多数时候是平时写字的水笔或是她的竹箫,偶尔的时候才会见到她取出这支大号的“毛笔”。

  据她的同学爆料说这支笔似乎叫“孤心笔”,但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材质、也不到底是用来做什么的——毕竟这样的笔显然是绝不可能用来写字的。

  目前最靠谱、接受度最广的猜测是——这支笔可能是她习武以来惯用的兵器。

  尽管至今好像也没有谁见过真的用一支笔作为兵器的。

  于是此时此刻,当眼前这个只有二十岁的、长相清丽的女孩子笑盈盈地转着笔、有些漫不经心地看着自己的时候,王琛居然下意识地就瑟缩了一下、打了个激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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