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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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喝了口水,慢慢地说:“我们进入现场的时候,会觉得现场有打斗的痕迹,其实再次仔细看一看现场的情况,现场根本就没有打斗。你们看,收银房间的窗户是有防盗窗的,只有一个小窗户可以互通内外。但是这个小窗户是肯定不能钻个人进来的,那么凶手肯定是从门进来的。从门进来,最先看见的是矮柜。矮柜上面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没有被打翻,尤其是矮柜旁边的热水瓶都没有倾覆,说明现场根本就没有打斗。”

  “那窗帘和钥匙板怎么解释?”邢斌局长问。

  我说:“我也不敢做明确的解释,只能说,凶手弄坏这两个东西,是有指向性的。也就是说,他是为了弄坏这两个东西而弄坏的。”

  大家都歪着头听,显然没有听懂。其实我也被自己绕进去了,自己也不确定凶手为什么会弄坏这两个东西。

  “总之,凶手一进门应该就很轻易地控制了老板娘。”我说,“所以根本就没有什么打斗。”

  “我支持老秦的观点。”林涛说,“我们通过现场勘查,现场的鞋印很简单,不复杂,不符合有打斗的痕迹。而且我们在床上的席子上,找到了几枚残缺的鞋印,可惜没有鉴定价值。”

  “这个痕迹不是没有用。”我说,“这就印证了我们法医的观点,凶手踩上了床,用膝盖顶住死者,掐死了她。”

  “动作干净利落,不拖泥带水。”大宝说,“这个人当时的情绪应该非常激动,所以才会有这么心狠手辣的动作。”

  我点头认可。

  “那你们觉得,这一起案件的性质应该是什么呢?”邢斌局长问道,“听说谋财和谋性都不太像,现在我们主张是因仇,不知道对不对?”

  “不对。”我斩钉截铁地说。

  “啊?”邢斌局长有些意外。

  第四章

  “既然已经排除了谋性和谋财,那不就是谋人了吗?”邢斌局长说,“谋人不就是因仇吗?”

  “我同意谋人的观点,但是不同意因仇的观点。”我说,“首先,凶手选择杀人的时间是上午,光天化日,不是寻仇的好时间。其次,凶手没有携带任何作案工具,难道他就这么自信可以杀死两人?再次,现场一进门,就可以看到矮柜上的一把水果刀,这是一个杀人的利器,但他为什么不用刀,而选择了徒手?别忘了,当时旅馆里还有人,他这样杀人,是有风险的。最后,他一个人杀两人,而且在杀害葛凡的时候还遭到了于婷婷的抵抗。于婷婷是个小孩,她可以抵抗,也可以逃跑呼救,凶手当时并没有控制她,这是冒着很大的风险的。说明凶手对于杀人的实施,并没有做好充分的预案,他的谋人,是没有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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