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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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曦和:“我才是害过人。”

  第141章

  曾经有一个人叫陈夕,比我大五岁。

  他是怀仁福利院院长婆婆的外孙。

  那些年,我们互相扶持,与院里的孩子相依为命,像是亲兄弟一样。

  他不是坏人。

  陈夕很能吃苦,又有耐心,有责任感,即便是福利院倒闭,院长婆婆病倒,他也从没有想过放弃院里任何一个孩子。

  他教会了我很多很多东西。

  只是,人是会变的。

  在那样的环境里,学坏太容易了,或者说,真的像陈夕说的那样,除了变坏,他没有别的路可走。

  为了给院长婆婆治病,为了赚钱,他不再死守一个破败的福利院,他的身边也不再只是一群孤苦无依的孩子。

  他结交了越来越多的朋友,做着越来越偏离初心的事,变得越来越陌生。

  直到院长婆婆去世,他都没有停止这种改变。

  六年前的一个下午,他抱来了一个不过三岁左右的女孩,他当时说,这是个孤儿,要放在院里照看一晚。

  可是那个孩子长得非常可爱,衣服也干净光鲜,根本就不是捡来的样子。而且她一直哭闹,要找爸爸妈妈,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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