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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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路的途中,我俩十分地低调,扮作小贩辗转多处州城,夜里在各处客栈落脚。上等客房我嫌太招摇,与我俩的穿着太不符合,而最下等的客房不管是我还是方卿雅都一致地脚都不愿意踏进去,中等偏下显然是最合适的选择。但实际上一路能够由得我俩挑选客房的余地并不多,俩人只能凑一间房的情况也很多。

  这时睡觉成了最头疼的问题。如果身边跟我在一起的人是絮然,以他的性格与为人,不用考虑会有什么逾越礼数的行为。可方卿雅的人格简直像他的长相一样轻浮。厚着脸皮非跟我挤一张床,且举掌发誓绝不做出任何无礼的举动。人不要脸则无敌,我只得抱起被子打地铺,这才让他打消了同床的念头,含泪表示他打地铺我睡床。

  方卿雅识路的本事非常好,越靠近岭南一带,草木越茂盛,哪一处路看起都差不多,光凭着一张简洁的指路图纸完全难以辨别路由。

  我不由地感叹,幸亏不是个猪队友。

  “打出生起,我爹便立志要我从军,我尚不会走路的时候,已学会识路。”方卿雅收起图纸塞/进衣袖,一张明媚的脸笑得怡然自得。

  幸好景池珩对我从来不抱什么期望,至今为止唯有在识字写字上近乎严苛地教导。其余的,大多有些随意,只需我稍微闹一闹,他便作罢。

  “真可怜。”

  方卿雅愣愣道:“被你一说,好似真有些可怜。”

  我用衣袖抚了抚脚边的石头,坐下后撑下巴望他:“你说方将军如果知道你不好好在京都任职,跟我跑来岭南,会不会拿军棍打断你的腿?”

  他好似没考虑过这个问题。

  我自言自语:“不过你们家只你一个儿子,你爹应该舍不得打断你的腿。”

  后来事实证明,他爹十分舍得。

  当日傍晚,我与方卿雅抵达岭南所属的都城,这一处十分宽广,布兵森严,一入城门,便被守卫拦下,理由十分简单,只因为口音不是岭南本地的,当即被抓进大牢。

  ☆、担忧

  牢里潮湿脏乱,还有几名衣衫褴褛的囚徒与我俩关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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