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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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一贯站在景池珩边上,要是告诉他,势必苦心劝导千万不要去岭南,我才不说。

  这天夜里又下了一场大雪,纷扬雪花落得满院银色,我蹑手蹑脚推进景池珩屋中,他果然还没有就寝,肩头披着外套靠坐在床头,窗户半开,零星雪花吹进屋内,即被暖气融化。

  我搓了搓冰凉的双手,关上屋门。

  景池珩神色一僵,手中的书啪嗒掉落在地上,眸光复杂,缓了片刻后,他俯身去拾地上的书,伸出手的刹那,我竟看到那本该如他颈项肌肤一样白皙润泽的手臂布满一道道深刻的疤痕。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放世子^o^

  ☆、雪夜

  之前依据宁娴的评价,略微推测过景池珩的武功。当时得出的结论是,他至少轻功不是一般地好。又以此继续推测楚,遇到危险时,成功逃跑应该没什么悬念。可现在我亲眼所目睹到的,他手臂上触目惊心的伤痕究竟是从哪里来的。

  未曾考虑过他身上带伤这种特别不切实际的事情。因为自从母亲去世他接受照料我之后,凭良心讲,他甚少离开京都,离开最长的时间也不会超过两个月。听老管家说,他幼时孤身离家后,那是连续数年不归家的。这么一对比,自从他照料我之后,可以说京都待的时日多得不能再多。

  自从谢钰来府里做教书先生之后,每回他不在京都的日子,都把谢钰留在府里。听说谢钰的武功也很好,可凌似水说流阙武功好的多得是,不差谢钰一个。

  因此在我的认知中,哪怕遇上危险,景池珩的定位类似师姐钟爱的话本中的某类男主角,手指轻巧地捏一杯茶,云淡风轻地看属下和一众杀手刀光剑影,等一切斗争平定后,淡瞥一眼地上的尸首叫属下处理干净。

  除了脸上绝不可能有话本中插图般清朗温润的笑容,其他方面我都认为与景池珩一贯矜贵的气度以及冷漠的脾性符合。

  景池珩坑了崔庄的谋士,又和他们做交易得了半块脂膏。师姐说它有极致美容养颜的功效,稀罕难得。为什么用来出去臂上的疤痕?再稀罕的东西,不也得拿来用才方能体现它的价值所在。景池珩的脾性完全不像是舍不得稀罕之物的人,学琴时被我毁掉好几把传世古琴,也没见他动过什么天大的怒气,更没有半点舍不得的神色,还叫我再接再厉来着。没道理舍不得这么一块脂膏。

  更何况凭借我的认知,景池珩除了有极其严重的洁癖,还特别事事要求完美。当初被他教写字的时候,笔力轻了一点点、笔画写长了一点点,就板着一张脸叫我重写。重写了好几遍在我看来几乎与他写得分毫不差却还是被勒令重新。简直吹毛求疵到几欲让人一个砚台砸到他脸上以泄心头之怒。

  可就是这样一个挑衅的人,竟然能够容忍自己的身上留着丑陋不堪的痕迹,让人怎么能不匪夷所思。

  屋内四周的伫立的蜡烛台并没有被点亮,唯有那一张精贵的大床前燃着烛光,尤其显得此处的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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