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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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苟老六一家子在医馆呆了半个多月就被霍成带了回来,只是虽然不住医馆,身上的伤却是没好全的,只能细心养着。

  好在一家子还算幸运,养了个把月就彻底好了,除了瘦些,却充满了精气神。

  霍成原本是打算把他们的身契还给他们,治病的就当是两口子借给他们的,日后慢慢还便是,但是苟老六夫夫没同意。

  人家念着旧情救了他们一家子,是人家善良讲义气,但他们却不能拿着人家的善良和义气当成理所当然不是。

  霍成既然买了他们,他们一家子就是霍家的下人,就该给霍家干活不是?要是真有想法脱了奴籍,也应该是给霍家干完活再想办法攒银子。

  霍成劝了几次没劝动,见这一家子拖着病体做些力所能及的活,心里难受的同时还是有些开心的,这证明他们没看错人。

  丰城离平县距离颇远,吃的用的都不一样。平县吃猪肉多些,丰城却是靠草原,羊肉吃的多些。

  苟老六的夫郎也姓苟,单名一个昕字,家里头就他一个孩子,苟老六是他自个儿扒拉回来的上门女婿,而且这上门女婿也是上门的彻底,就连姓也跟夫郎家的一样。

  反正他没有父亲,母亲也死了,姓甚名谁也没啥区别。

  苟夫郎是个麻利爽快的性子,也是个热心肠,以往邻里有个什么他能帮上都会帮,如今卫云是他们的救命恩人兼主子,更是绞尽脑汁的想法子,只是都收效甚微。

  这天一大早,苟老六就从外面带了几块羊肉和几根羊骨头。

  昨晚上霍成得了信说村里有人杀羊,他记得丰城吃羊肉多一些,做的也好吃,便跟苟老六说让他去买点。一是照顾一下他们一家的口味,二来也想试试能不能对卫云起点效果。

  羊肉是现宰的,又是放养的,肌肉紧实漂亮又新鲜,虽然比不得丰城的,却也差不了多少。

  虽然很想念丰城的饭菜,但考虑到卫云,思索再三,苟夫郎打算做羊汤。

  处理好的羊肉和羊骨加上调料,放进添满水的大锅里,水开之后中火熬一个时辰,奶白美味的羊肉汤就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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